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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芝要账公司解释是否可以扣押老赖的财产 |
来源:林芝收账公司 添加时间:2018-11-30 浏览次数:15592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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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打官司常会遇到立案难这样的问题,因为一系列的流程、制度,许多人问成都要账公司是不是立案之后就好了?大家都知道立案之后法院会给对方寄出传票,但不是说寄出传票就可以了,因为传票的送达也比较难,尤其是针对那些老赖专家。
成都要账公司发现很多老赖都认为,只要自己不接收法院的传票,就能躲避相应的惩罚,于是就会刻意的不收法院的传票,就算被抓个正着也可以推脱没有收到。有的人就纳闷了,很不解的问成都要账公司:为什么搞的那么麻烦?欠债还钱天经地义,只要对方有一定的偿还能力,就可以让对方用财产来抵债啊!可是成都要账公司要告诉你不是谁都有权利去扣押老赖的财产的!
2015年2月,因刘某的公司欠王某的公司货款未按约定及时偿还,王某伙同丈夫吴某及工人前往刘某家中索要货款,当时刘某不在家,王某等人便在刘某家门口堵人。刘某的丈夫韩某下班开车回来,因无力立即偿还货款,王某等人将韩某及韩某所驾驶的车辆扣押至王某公司。韩某按要求写下还款保证书,王某等人放韩某离开,车辆被扣留。王某等人表示,如果刘某不能按保证书上的约定按时还款,他们将变卖韩某的汽车充抵货款。
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:
1、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,债务人如果不在场,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,除了民事责任外,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2、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,且债权人使用暴力、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,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,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但是,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,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,债务人仍有权基于物权法等相关规定,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。
3、尤其需要强调的是,极个别债权人为了达到索债的目的,会控制债务人的行动自由,也就是常见的不给钱,就不让走,这种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。
4、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,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。这时,债权人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,可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: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。
通常情况下,债务人不清偿债务,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,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,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,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,但这也不是绝对的,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,债权人是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。那么,大家想问成都要账公司的是在什么情况下,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?
1、按合同约定,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,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,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。
2、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,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。例如张三以自己的房子抵押借款5万元,到期未还,债权人便可以扣押张三的房子以敦促张三还钱,也可以依法变卖张三的房子使自己的权利实现。这也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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