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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芝收账技巧之录音取证延续时效 |
来源:林芝收账公司 添加时间:2018-11-30 浏览次数:15473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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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知道,债的纠纷适用两年诉讼时效,时效超过两年,没有胜诉权利,给债权人带来很大经济损失,很多人不了解时效的正确适用,虽然在时效期内向债务人催要过,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事,结果造成很被动,本文介绍一个电话录音延续时效的案例,期能给债权人一些启发。
债权人甲在08年的3月份找到我,称06年1月份的时候借给过债务人乙现金两万元,约定几天内就归还,但现在诉讼时效现已过期,此期间甲向乙催要过数次,乙总以各种理由推托,但甲没有向乙主张过权利的证据。甲现在寻求我的帮助,我建议他通过电话录音获取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的证据,甲遂按我的建议取证,下面是甲最后提交给法庭的电话录音全部文字材料:
甲:你好,我是甲,最近怎么样
乙:嗯,还可以吧。
甲:呵呵,看看最近方便吗?
乙:你指什么?
甲:我是说看看你最近手头宽裕吗,欠我的两万元什么时候能还?
乙:噢,你说这事啊,我最近不好说啊,我的钱都在股市里套着了。
甲:那什么意思呢?到底什么时候能还啊?
乙;没解套怎么还你啊?现在强卖的话我损失的可不止两万啊。
甲:我上次给你打电话你就说股票套着了,过两个月才可还我,现在两个月过了,你却说仍然套着了,你这是不是借口啊?
乙:我也没有办法,股市谁能说的好啊
甲:我上次给你打电话是今年1月2号,今天已经是3月25号了,我这两万元从06年1月25号借给你,你当时说只用几天就还我,可到现在两年多了,你一直说还,却每次都不兑现,到底是什么意思嘛?
乙:我没钱可还,我不跟你讲了吗,钱都套着了,我又不是不还你。
甲:我这两年中可不知道多少次找你催款了,你总是答应却不兑现,你怎么解释呢?
乙:我是答应过你,我当时以为股票会解套,但每次都不是这样,反而越套越深,所以我也没办法。
甲:你要这样讲,我可要采取措施了!
乙:你爱怎样就怎样…….(挂断电话)
我们注意到,这份电话录音中,甲屡次强调是甲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找乙要过钱,乙显然对这个问题没有防备,以为甲的这次电话还是老生常谈,催还借款,殊不知甲是明修栈道,暗渡陈仓,以催要欠款为名达到取证目的,乙对甲在时效期内向其要过钱的事实而要么不予否认,要么直接给予肯定。后来的诉讼过程中,乙承认了欠钱事实,但称原告方已过时效,不同意偿还,甲则提交这份精心准备的电话录音,并最终为法庭所采信,成功的延续了诉讼时效。这是一个通过电话录音方式延续时效的典型案例,希望大家掌握的是:尽量让债务人在录音中明确承认债权人时效期主张过权利的事实,以使本来已过时效的诉讼通过录音取证得以柳暗花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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